欢迎您访问黑龙江教师资格网! 本站为黑龙江教师资格考试民间交流网站,教师资格证官网信息以黑龙江省教育考试院www.lzk.hl.cn或当地教育局所示为准。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招聘交流群

考生交流群

微信小程序

免费领课/找工作

在线咨询
公众号
交流群
考生交流
合作联系
在线做题
短信提醒
教师资格考试动态提醒
获取验证码

特别提醒:

1.提醒为短信模式,请填写本人正确的手机号码

2.确认预约后,会有专门的客服确认您预约的项 目,请保持通讯畅通

3.如有任何问题,请致电客服热线:
57.8 或点击网站首页的在线咨询

黑龙江特岗教师政策和待遇保障

时间:
2019-04-10 15:34:48
作者:
刘老师
阅读:
来源:
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证
  黑龙江教师资格网为诸位考生带来黑龙江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黑龙江范围内各地区关于教师资格证的资讯、新闻、招聘信息、以及政策,更多黑龙江教师资格证相关资讯敬请关注黑龙江教师资格网。

  根据《黑龙江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7年黑龙江特岗教师政策和待遇保障情况如下:

  一、资金保障

  实施国家“特岗计划”,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年28000元的标准安排资金,用于补助“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实施省级“特岗计划”,由省级财政按照人均年28000元的标准安排资金,用于补助“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省级财政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并同时实施中小学绩效工资。实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地区,应将相应岗位的“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各地要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其中,交通补助按“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交通费补助标准执行。

  二、政策保障

  (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的有关精神,“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二)“特岗教师”聘期计算工龄、教龄。聘期内在评职、晋级、评优、参加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享受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相同待遇,并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

  (三)“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所在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要求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按合同条款解除聘用合同。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在省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事业编制总量内正式聘用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服务期满不留基层学校工作的,由其自主择业,当地政府应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必要帮助。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及时给予办理相关手续;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必要和可能的就业服务。

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备考指导 立即定制专属备考方案

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