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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七台河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时间:
2019-04-04 09:35:12
作者:
刘老师
阅读:
来源:
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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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文教局、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现就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和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重点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警示查处一批师德不正、行为失范的从教人员,着力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认识,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培养一批乐于奉献、爱生如子的优秀教师,促进全市中小学校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围绕解决家长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师德师风问题,多措并举,综合整治,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教师从教行为的满意度,切实提升我市教师职业道德水准。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内容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行为和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列为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内容:

  1.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2.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的;

  3.针对个别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补课现象;

  4.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的;

  5.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6.在教育教学活动、学生管理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

  7.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8.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学习发动、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完善制度和巩固提高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发动阶段(10月30日前)

  1.进行工作部署。各区(县)文教局和各直属学校要针对当前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门组织机构,于10月底前召开师德师风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大会。

  2.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定期、不定期组织举办师德教育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3.举办学习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和宣传活动。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全国教育大会、北京大学和北师大的重要讲话,要当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 “四有”好老师和教师要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大力组织学习全国、全省以及全市教育系统师德标兵先进典型事迹,形成良好的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师德师风建设氛围。开展“我身边的好老师”、“四有”好老师等评选表彰活动。指导区、县开展以座谈会、交流研讨会、辩论会、演讲会等为主要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回归教育本真”作为核心要求贯穿各项活动始终。

  4.进行典型案例教育。收集身边和主流媒体曝光过的典型案例,通过组织问题通报会、举案说法讲座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5.开展公开“师德承诺”活动。各区(县)文教局、直属各学校要组织广大教师向社会作出“师德承诺”,将承诺内容公布在学校宣传橱窗等醒目位置,并将承诺书内容以致家长信的形式公开,在承诺中要公开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举报电话。

  6.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各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克服师德师风建设上的错误认识,扭转师德失范行为查处不力,屡禁不止的被动局面。市教育局与各区(县)文教局、直属学校,区(县)文教局与所属学校,学校与教师之间层层签定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严肃承诺践诺,严格责任追究。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深入开展师德师风问题查摆活动,学校和教师两个层面要全面进行自查自纠活动。通过自查和完善市、县(区)举报信息共享、督办、协调、联动机制,汇总群众投诉投访事项等方法,对重点环节、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实行台帐管理,做到边查、边整、边改,对帐消号。

  (三)督查整改阶段(11月21日-12月31日)

  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组建整治违反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督查组,深入县区、校外培训机构及各学校进行专项督查,并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举报突查等形式,检查学校在职教师校内外收费办班、有偿补课、上课不讲补课讲等行为。各区(县)文教局要从管理的最薄弱环节入手,组织力量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排查,重点查处是否聘任在职教师兼职、兼课或提供、出租场地给在职教师使用等问题,从滋生社会乱办班、乱补课行为的主要场地入手,有效遏制教师相关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风险点进行持续有效监控,对相关举报即收即查、强化督办。本着有案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相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对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起到整纲肃纪,从严治教的作用;对自纠不到位的学校要进行重点督查;对活动开展不积极,师德师风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追查学校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并通报批评。

  (四)完善制度阶段(2019年1月1日-1月20日)

  各区(县)文教局及直属各学校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阶段查找出的问题,要建立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相关制度,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要将此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与学习教育讨论活动及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师德师风日常检查监督力度,建立师德师风考核与评价机制,细化师德师风建设的内容,强化考评评价机制,建好师德档案,把师德师风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及绩效工资等紧密挂钩。

  (五)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1月21日-2月28日)

  通过学习发动、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完善制度四个阶段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制度落实要坚决,查处力度要加大,巩固前几阶段的成果。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引导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高尚师德、清正廉洁的教育氛围。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对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区(县)文教局和直属各学校要把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事关教育全局的重要工作,切实做到工作安排部署、集中整治措施、发现问题查处、政策要求落实“四到位”,确保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教育局长、学校校长是本区(县)、本学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注重实效,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制度,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学校工作。要通过专项整治,解决好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使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教师队伍的变化,让学生受益,家长满意,社会认可。

  2.建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监督制度。坚持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网络。区(县)文教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明显的位置公布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箱。各区(县)文教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督查组,加大明察暗访查处力度,要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究,坚决查处一批影响大的典型案例,形成持续的震慑。学校要为每位教师建立师德档案,每学期进行评定并统一填写师德评定结果和受表彰、处罚情况。

  3.坚持正面教育,正向引导。大力弘扬师德师风正能量的先进典型,不断提高每位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区(县)文教局和学校要积极宣传正面引导,每年教师节前市、县、校要评选一批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并进行表彰。要积极开展有影响的主题活动,展示师德建设和教书育人优秀成果,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召开现场展示会、举行演讲报告会等形式对先进典型加以宣传和推广,发挥师德师风典型人物的榜样引领作用。

  五、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加强对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督查组、审查组。

  组 长:尹 君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桂华 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 艳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海波 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张月晶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杨春林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富 鹏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王晓宏 市政府副处级督学

  成 员:张海艳 温艳玲 李俊峰 董晓琳 吕琪章

  罗 海 白 晶 孟雪松 赵永刚 于福臣

  姜国伟 宋玉梅 江 涛 韩福方 曲洪平

  王淑英 李建和

  1.宣传组

  组 长:周桂华 吴 艳

  成 员:张海艳 吕琪章 温艳玲 姜国伟

  负责专项治理的学习宣传、文件起草、情况通报、舆论收集、典型推广等工作。

  2.督查组

  组 长:杨春林 王晓宏

  成 员:李俊峰 董晓琳 孟雪松 于福臣 赵永刚 江涛

  负责学生家长举报受理、督查在职教师补课行为、督查课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学校对教师违规行为查处不力、市教育局交办督查违规补课行为等工作。

  3.审查组

  组 长:张月晶 富 鹏

  成 员:温艳玲 罗 海 白 晶 宋玉梅

  负责督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审查、根据相关处罚规定拟定相应处理意见,报请局党委研究决定。

  市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投诉电话:0464-8280900

  0464-8270631 0464-8276218

  邮箱:1788894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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