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2019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 时间:
- 2019-04-27 09:10:50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证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展示我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推动学校美育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结合全省艺术展演活动,经研究决定举办我市2019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二、活动主题:
主题:向祖国献礼---阳光下成长
展演活动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
参加对象和分组:
全市中小学生均可参加。按照组别分为小学组、中学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
四、活动项目和要求:
(一)项目分类: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两类: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艺术表演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课本剧类、朗诵类
艺术作品类:1绘画 2书法、篆刻 3摄影
(二)艺术表演类节目要求:
1.声乐:独唱、重唱、小合唱、表演唱、合唱等。小合唱和表演唱(含伴奏不超过15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鼓励编排集体节目参赛,如小合唱、表演唱、合唱等)。鼓励戏曲(京剧、豫剧等)演唱,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的演唱。
2.舞蹈:舞蹈为群舞比赛(不再进行单、双、三人舞比赛),群舞(人数不超过4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提倡各单位创编具有地域特色、校园特点的舞蹈节目。
3.器乐:独奏、重奏、合奏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课本剧
(1)戏剧
含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0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剧种形式不限,鼓励创作,原创的校园剧或课本剧将另加一定的分值,改编节目不列入加分范围。
(2)朗诵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10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
(三)艺术作品类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活动时间及内容:
第一阶段(2019年4月至5月)为学校全面开展艺术活动阶段。
艺术展演活动第一阶段要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形成班班有歌声,校校有活动的局面。
第二阶段(2019年6月至7月)为区艺术演出、艺术比赛活动阶段。
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区要严密组织艺术表演类比赛的选拔工作,并以“区艺术节”的形式开展专场演出,根据表演的节目类别,由市评委组进行现场评分。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6月份进行预赛选拔,10月份进行全市展演,艺术作品类和艺术表演类节目上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2019年10月)为市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阶段。
艺术表演类节目,在各区举行初赛基础上,推荐优秀节目和选手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艺术展演活动。 获奖作品将在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展中展出。
六、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评出优秀组织奖区教育局和学校若干。
2.优秀节目奖: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3.优秀作品奖: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指导教师奖: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师给予指导教师奖。
5.优秀创作奖:专门为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创作的、具有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优秀节目(其中包括优秀少儿歌曲创作曲目)给予优秀创作奖。
七、活动要求:
1.各区、中小学校要将本次活动纳入工作日程。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纪实、有总结。要紧密结合教育教学,不断积累和总结艺术节活动经验、开拓创新,使学校艺术节活动常抓常新,成为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平台,促进学校艺术活动深入健康地发展。
2.各区要精心做好学校艺术节督导、节目选拔和比赛的组织工作,安排好活动场地、活动流程及活动安全措施,确保节目的效果和活动过程的流畅性。
3.在活动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提前做好安全应急预案,做到组织严密,责任到人,消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