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鹤岗全市中小学教师法治培训的通知
- 时间:
- 2019-04-04 09:39:29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证




黑龙江教师资格网为诸位考生带来黑龙江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黑龙江范围内各地区关于教师资格证的资讯、新闻、招聘信息、以及政策,更多黑龙江教师资格证相关资讯敬请关注黑龙江教师资格网。
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法律素养和依法执教能力,根据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规定,省教育厅决定于“七五”普法结束前(2020年底前)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法治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到位。
一、培训主要内容
以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及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的“七五”教师普法学习读本作为主要培训内容,重点加强宪法、教育法基本知识、教师相关法律制度、师生权益救济制度、教师法律风险防范等培训。
二、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市、县(区)分层级组织开展。省教育厅根据《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关于“到2020年,每所中小学至少有1名教师接受100学时以上的系统法律知识培训,能够承担法治教育教学任务,协助解决学校相关法律问题”的规定,重点组织对中小学法治课骨干教师进行法律专业培训(具体培训安排另行发文通知)。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当地中小学教师的法治培训工作。市、县(区)教育局要积极组织开展教师法治知识竞赛、法治教学观摩、法治演讲等活动,提升教师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专题培训、报告会、研讨会、参观考察等多种方式,确保2020年底前每位中小学教师接受一定课时的法治教育培训。
三、培训考核
中小学教师法治培训,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核,统一颁发证书。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9号)“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要求,法治培训考核结果与教师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等挂钩。
四、相关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加强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抓紧抓好。
2.整合资源,提高培训效果。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单位要重视加强与综治办、司法行政、公安、法院、检察院、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织的联系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共同开展针对教职工、学生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教育培训实效。
3.统筹安排,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区)教育局、学校要将法治教育培训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切实予以保障。要创新工作机制,将法治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和资金支持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
请各单位及时将本单位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法治培训、考核情况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并于3月27日前报《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法治考试报名统计表》至法规科邮箱。联系人:金贺,联系电话:3126022,邮箱:jyjfgk046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