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
- 时间:
- 2019-03-01 16:19:17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证
二、 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行动,使教育领域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黑恶势力“保护伞”得已铲除,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教育领域综合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
三、 实施步骤
集中行动为期9个月,主要分为组织发动、线索摸排、打击处理、建章立制四个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9年1月2日至1月15日,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二)线索摸排阶段:2019年1月16日至3月末,对本地区、本学校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开展摸底排查,制定问题清单,并将排查情况与2019年3月末报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报送至市扫黑办。
(三)打击处理阶段:2019年4月至7月,对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等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检察机关查处,其他问题由学校规范管理,逐步建立期长效监管机制,堵塞监管漏洞。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9年8月至9月,认真总结存在问题,制定监管措施,形成制度建设成果,落实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日常性工作机制。
四、重点任务
此次集中行动,重点排查整治侵占学校公共财产,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育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犯法犯罪行为;面向在校学生非法贷款的行为;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行为;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教育领域发生的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校园欺凌、勒索学生钱财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开展全市教育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行动意义重大,是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有力举措,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切实开展好集中行动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集中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项推进组,把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位。对应发现而没发现,应整治而没整治的,要严肃依纪依法问责追责。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集中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察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集中行动期间,市教育局将组织督导组到各学校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造成后果的依纪依法问责追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在集中行动期间,要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强对集中行动的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团队会、主题班会、校园网、法制讲座等形势加强宣传,积极为集中行动营造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