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省教育厅、牡丹江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 时间:
- 2019-02-28 13:53:03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证
一、申请认定时间
1.笔试、面试合格人员需在网上进行认定申请,全省网上统一申请时间:2017年4月20日—4月28日(每天7:00—24:00)。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不在此次网报范围。
2.牡丹江市教育局、绥芬河市教育局、宁安市教育局、海林市教育局、东宁市教育局、穆棱市教育局、林口县教育局、牡丹江市爱民区教育局,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24日—4月28日。
二、现场确认地点(认定材料见省文件要求)
1.户籍或工作在各县(市)的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人员,由当地县(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地点由当地教育局确定)。
2.户籍或工作在牡丹江市区的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人员,由牡丹江市爱民区教育局负责认定。认定地点:爱民区文化馆201室(爱民区向阳街358号,井冈山小学大门东侧)
3.牡丹江行政区域内(含绥芬河市)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人员,由牡丹江市教育局负责认定。认定地点:牡丹江市第十一中学(光华街、东四条路交叉路口,东四立交桥旁)。
三、现场确认时必须本人到场,确认时本人需提供省教育厅《通知》中需要求的7个要件及1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背面请写上姓名、单位及所属县市)。
四、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人员到医院体检时,需提前下载并打印好省教育厅统一要求的《体检表》(附件3或附件4,请注意申请幼儿教师资格的《体检表》与其他教师《体检表》有区别)。
五、教师资格证发放时间请关注牡丹江教育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