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
- 时间:
- 2021-07-06 14:31:14
- 作者:
- 纪老师
- 阅读:
- 来源:
- 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证





1. 事项名称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
2. 办事依据
《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长令第16号)
3. 办理条件
五年以内(以原始发证日期为准)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
4. 办事程序
证书遗失人向原测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原测试机构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原测试机构与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电话预约办理时间。
5. 办事时限
按预约时间当场办理
6. 提交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办者还须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原测试机构证明(须注明考生姓名、身份、原测试时间、成绩、等级等,加盖公章)。
7. 收费标准
证书工本费每本5元。
收费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8. 受理部门
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9. 办事时间
周一到周五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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