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
- 时间:
- 2019-04-24 10:10:03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证




一、测试人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以下人员应接受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取得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1.教师;
2.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
3.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服务行业工作人员(如导游、讲解员、接待员、酒店工作人员等);
5.其他应当接受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的人员和自愿申请接受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的人员。
二、测试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三、办公地点:牡丹江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联系电话:0453-6955537
邮政编码:157000
电子邮箱:mdjyuweiban@163.com